成都工程合同纠纷律师

联系电话:13699418140
律师信息
张黎-成都工程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

张黎律师

  • 律所:

    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

  • 电话:

    13699418140

  • 地址:

    成都市锦江区汇融创客广场F座16楼

您的位置: 首页> 文章详情

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程序

添加时间:2018年9月24日 来源: 成都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nngcls.com/
  一、鉴定依据

  《清远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第五条(七)。

  二、鉴定原则

  鉴于该类项目审查的特殊性,故我站审查时执行:1、以合同中规定的计价办法为原则;2、以双方提供的合法资料为原则;3、坚持及时、合理、公平、公正的处理原则。

 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,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:

  1、本合同协议书;

  2、中标通知书;

  3、投标书及附件;

  4、本合同专用条款;

  5、本合同通用条款;

  6、标准、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;

  7、图纸;工程量清单;

  8、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。

  因以上材料顺序不同产生的作用和效力,故纠纷双方需认真细读,给予提供,为我站的审查提供最有效的依据。

  三、基本程序

  站主办人审阅委托项目内容---得出初步结论报告(10 天内)---送站技术负责人审查---对初步结论进行复核(5天内)---会约双方征求意见---形成基本结论报告(5天内)---送站长总审(5天内)---出版(5天内)。


联系电话:13699418140

Copyright 2018-2024

成都工程合同纠纷律师

版权所有|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:中国大律师网